剛剛!條碼支付最嚴監管來襲!那以后還能用微信、支付寶收款嗎?有哪些涉稅風險?個人戶收款高于多少容易被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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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新規!明年3月起,
個人收款碼不得用于經營收款!
2021年10月13日,中國人民銀行官網發布《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(銀發〔2021〕259號)》,對銀行卡收單和條碼支付終端做出相應管理要求。
其實早在6月份征求意見稿中,已經點出了POS收單“一機一戶”加強管理的相關內容。本次正式文件更多的是對條碼支付終端管理的一些補充。
新規主要補充內容:
1、限制個人收款碼遠程收款
2、對于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,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,并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,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。
3、收款條碼要制定分類管理制度,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,有經營活動的劃入特約商戶范圍
文件要求2022年3月1日起,1臺銀行卡受理終端只能對應1個特約商戶。此外,限制個人收款碼遠程收款(主要針對頻發的跑分、賭博、電炸等違規行為);個人收款碼不得用于經營收款;收款條碼要制定分類管理制度;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,有經營活動的劃入特約商戶范圍。
綜上,該文件一定程度上加強支付監管以及商戶入網管理,能夠很大程度的規避違法違規行為的產生。合理合規展業,才是正確之道。支付不易啊,且行且珍惜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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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發!支付寶/微信收款被查!
補稅+罰款+判刑!
案例三:
廣東珠海某公司,利用員工的私人賬戶、微信、支付寶、現金等方式收取客戶裝修款,且均不入公司賬戶。同時,該公司外聘一名會計僅按照公司賬戶的少量入賬來申報納稅。
經檢查,該公司逃避繳納增值稅人民幣184,989.06元、城建稅人民幣12,949.23元,偷稅額合計人民幣197,938.28元,該公司偷稅額占應納稅額的比例為97.49%。
最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某,財務負責人曾某某各被判十個月有期徒刑,并處以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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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了!微信、支付寶、私人賬戶收付款
八大風險點!必須警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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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人賬戶收付款如何規避風險?
該如何做賬?

二、做賬
稅務總局所得稅司何冰 在對《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》基本概念解析中說到:



(注:手續費入賬時,如果無法取得憑證,可以寫個情況說明,領導簽字即可入賬)
5、企業給員工發微信紅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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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日起,
個人銀行收款高于這個數,要小心了
一、資金大額交易會被嚴查!
二、可疑交易會被嚴查!
來源:新鄉用友--買用友軟件選新鄉萬景,稅務大講堂,中國人民銀行官網,用友財務軟件,用友T136,用友T+,用友U8+、財務經理人,稅務經理人